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发布日期:2024-08-22 19:13 点击次数:82
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部等4部门刚刚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担保计划,通过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推动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将单户企业的担保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数据显示,2024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预算安排达到3708亿元,增长10%。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在过去数年时间里,我国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始终不遗余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需要新的政策持续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计划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融担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在聚焦支农支小基础上,加大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和风险分担,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更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选择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依法合规审贷放贷、提供融资担保。
计划将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40%的风险责任;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5%的风险责任;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计划强调,对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分类提高分险比例,将进一步鼓励不同类型的企业去探索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活动。”何代欣表示,中央财政资金的安排,对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稳定预期,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总体来看,此次计划支持科技创新不仅从方向上给予引导,也在各个环节给出了真金实银的保障。
王东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一系列财税政策,主要从5个方面开展:着力“强基础、攻关键”,支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拓渠道、强赋能”,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着力“畅流通、促消费”,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补短板、增效能”,强化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难点、通堵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我们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予以保障。”王东伟表示,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支持布局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和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发展。